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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我局认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2010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根据《新沂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机构建设,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各科室明确一名同志作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人,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制定并落实了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专门印发了《新沂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已申请公开暂行办法》。我局不断更新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信息产生20天内,及时补充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上网公开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了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及法制培训计划,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专题培训,全面系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局上下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明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明显提高。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学法用法,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我局紧紧围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组织人员培训活动,着力提升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国土资源执法能力。一是结合中心组、支部理论学习,将全年学法重点贯穿其中。进一步健全并落实了有关学法制度,制定了每月至少一次的学习计划。结合思想大解放活动、机关效能建设、廉洁国土教育,全局同志认真学习了《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实施条例》、《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通过组织全体同志观看了反腐倡廉警示电教片,学习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进一步提高全局同志廉政执法意识。三是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局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等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举办“岗位练兵”活动,集中对全体在职在岗干部职工进行国土资源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教育培训,并组织考试检验学习效果,真正提高干部职工执法能力。凡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与土地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都能及时组织学习,专题上课。为检验学习效果,进行法律、法规业务考试,实行奖优罚差制度,促进广大工作人员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真正学懂弄通,正确使用,准确执行,严格依法办事,以适应新时期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的需要。在学习形式和方法上,我们坚持集中学习,鼓励自学,适时组织座谈、讨论、交流,努力提高普法效果。2010年已组织业务培训5次,受培训人员达450人次,组织业务考试2起,参考人员近800人次,全面提升人员的素质。
(二)完善管理方式,公开行政权力运行
适应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和任务的重大变化,创新管理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一是简化审批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改革行政审批方式,实行部分项目网上审批,实现了从咨询、申请提交、项目办理等全过程的一站式服务。我局在服务中心设立窗口,所有许可业务和服务项目纳入窗口办理,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二是公开行政权力,便于群众监督。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依据,界定行政执法职责,列出了行政执法“权力清单”,编制了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程序、标准、时限和责任。三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切实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程序,建立起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做到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四个透明”。四是转变管理职能,市场配置资源。建立统一的土地或者矿业权有形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比例。依法应当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新设矿业权的比例达到100%;依法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新设矿业权的比例达到100%。
(三)完善制度建设,为依法行政做好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本部门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集体决策程序和办法等。其中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草案;拟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草案;制定基准地价和协议出让最低价;确定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底价、拍卖起叫价和挂牌起始价;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等,纳入了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二是健全完善内部会审制度。在总结前几年会审制度实施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针对会审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会审范围,规范会审程序,强化会审责任,提高会审效果。完成了本部门会审办法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宅基地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安排等事项纳入会审范围。三是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听证制度。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时,依职权组织听证;在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拟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作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止违法勘查或者违法开采行为,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时,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组织听证。四是完善国土资源业务规章制度。按照建设和谐社会和法治国家的要求,认真总结制度建设和执法实践的经验和教训,积极完善土地征收征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不动产登记、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开发整理、矿山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降低管理成本,改善行政管理方式,促进依法行政。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广开言路征求意见。制定并实施了《调查处理部分遗留未登记建设用地的实施方案》和《加强村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出台之前,以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四)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权力社会监督
一是强化复议和诉讼监督。随着全民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增强,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我们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认真对待,严格依法受理,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直保持了较高的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通过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归类、总结,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规范了行政行为,减少争议的产生。二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对土地管理工作的监督支持。我们定期邀请市人大代表视察《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城市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主动汇报土地管理工作。对人大、政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们一年两次向社会各部门发放征求意见信,设立举报电话,认真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并上报公布。四是我们还聘请了60多名特邀土地监督员。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加大宣传力度,服务功能更趋完善
今年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需要,我局加大资金投入对局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改版后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升级,局网站功能更加完善,更加倾向于公众服务,网上办事、网上查询、留言答复等功能得到增强。加强网络安全系统建设,今年已开展了保密自查、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检查评比、网站安全检查工作和局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建设工作,未发生失泄密行为。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执法氛围。编印大量学习资料、宣传标语、挂图、宣传单等分发全市干部群众手中,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抓住“3.19”矿法宣传日、“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集中人力、物力,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等法律知识。连续三年,我局“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都有一个项目获得省厅表彰的“好项目奖”。
政务公开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针对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快整改,创新方式,主动作为,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为实现我市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市富民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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