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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条例》规定,本局编制了《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指南》发放点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领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http://zrzy.jiangsu.gov.cn/xzxy/,网上公开的信息为:
        1、机构设置类(包括机构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2、政策法规类(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3、规划计划类
        4、人事信息类
        5、财政资金类
        6、统计数据类
        7、业务工作类
        8、土地市场类
        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局办公室依申请查阅,联系电话:88923764。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局将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单位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新沂市公园路28号,受理机构联系电话:88923764,通信地址: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221400。
        (二)提出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
        1、书面申请为主,包括信函、传真等形式。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
        3、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进入新沂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xy.gov.cn/)或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zrzy.jiangsu.gov.cn/xzxy/)首页“信息公开”栏目,点击“依申请公开”图标,进入信息公开申请页面。
        (三)申请事项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后,首先对申请予以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处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正式申请公开事项,本局将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能够当场答复的,也可以当场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受理机构为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址:新沂市公园路28号,联系电话:88923764,邮政编码:221400。
        四、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