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015年省政府令第105号)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2019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多规合一”改革重要部署,规划管理工作已发生重大变化。目前,我省的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全部获批,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拟予以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于2026年7月2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厅,并注明联系方式,以便沟通。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1214房间
电话:025-86590324
传真:025-86599997
电子邮箱:zytkjghj@163.com
附件: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