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有关规定,现对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三期工程项目用海申请信息进行公示(项目清单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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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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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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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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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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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港响水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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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三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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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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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5年3月17日至3月28日。如对项目用海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至我厅(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附件: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三期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联系电话: 025-86590436(兼传真,仅限于海域使用事项)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1206室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