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江苏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用海申请信息进行公示(项目清单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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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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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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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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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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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涂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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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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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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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22日。如对项目用海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至我厅(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25-86590402(兼传真,仅限于海域使用事项)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1206室
附件:江苏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