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指南(2020年修订)》(苏自然资函〔2020〕1281号)相关要求,我厅委托江苏省矿业协会对 “常州市高露达饮用水有限公司二号深井”矿泉水矿山进行了省级绿色矿山验收,验收已通过。经审核,在省厅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我厅现将“常州市高露达饮用水有限公司二号深井”矿泉水矿山认定为江苏省省级绿色矿山,现予以公告。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