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江苏省泰州市农业开发区矿泉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要求,现对评估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1年7月29日至8月11日)。如对本次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请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并于公示截止到日前送至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联系方式:王立宁,025-86599701。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58号1604房间。邮编:210017。
附件:1.评估报告
2.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
3.承诺书
4.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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