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立法质量,全面、客观、准确了解立法中各项内容的实施效果以及社会现实需求,不断健全完善我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制度,根据立法后评估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行办法》《江苏省国土资源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附件1)实施情况的相关意见。请于2021年7月2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指定邮箱:924471454@qq.com。感谢您的参与。
附件:
1.《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行办法》
《江苏省国土资源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
2.《立法后评估意见反馈表》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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