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务院大督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省份名单公示》,我省已列入2020年国务院大督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省份公示名单。依据《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及评估结果,现将丰县、泰兴市作为我省推荐地区予以公示并报省政府审议,如有异议可向自然资源厅反映。 公示时间:3月15日-3月17日
联系人:赵丹 联系方式:025-86599639
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