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资收〔2024〕0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城市建设规划需要,经区政府同意,收回江苏金坛国发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一位于钱资湖大道北侧、尧汤路东侧地块一,面积为1731㎡;地块二位于钱资湖大道北侧、尧汤路东侧地块二,面积为1809㎡;地块三位于钱资湖大道北侧、尧汤路东侧地块三,面积为1789㎡;地块四位于钱资湖大道北侧、尧汤路东侧地块四,面积为1639㎡。
特此公告。
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