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资收〔2024〕0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城市建设规划需要,经区政府同意,收回江苏金坛国发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九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一位于钱资湖大道北侧、银湖路西侧地块一,面积为9917㎡;地块二位于钱资湖大道北侧、银湖路西侧地块二,面积为2445㎡;地块三位于育才路南侧、尧汤路西侧地块,面积为10381㎡;地块四位于城南花园西侧(原后岐村)地块五,面积为49251㎡;地块五位于金湖路西侧、金桂路南侧地块,面积为25154㎡;地块六位于金坛大道北、金宜路西侧,面积为29381㎡;地块七位于340省道南侧、华阳路西侧地块一,面积为66779㎡;地块八位于340省道南侧、华阳路西侧地块二,面积为65055㎡;地块九位于常溧公路南侧、晨风集团东侧,面积为69405㎡。
特此公告。
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