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实施事项名称及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常州市人民政府决定重新公布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
全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武进区为一类地区,分别将本辖区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均为69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330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36000元/人;金坛区、溧阳市为二类地区,分别将本辖区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均为55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275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7500元/人。
2、稳评责任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稳评责任单位: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电子邮箱:56037720@qq.com
联系人:徐刚
联系电话: 0519-88060720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3号1号楼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监督处(邮编:213022)
3、受托评估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受托评估机构:江苏常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1273716690@qq.com
联系人:邵颖
联系电话:0519-89195081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府翰苑东区3幢5楼(邮编:213022)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江苏常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就关于重新公布常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决策事项稳评工作进行公示,征求相关人员对该项目的意见建议。
根据稳评相关要求,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4日。
5、公众提出意见、表达利益诉求的主要方式
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江苏常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