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宁区正式印发了《常州市天宁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通则》),作为未编制村庄规划地区的管理依据,实现了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
近年,天宁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城乡融合、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截至9月底,郑陆镇26个行政村已完成19个村庄规划编制,规划发展村所在的14个行政村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其中粮庄桥村、三皇庙村村庄规划成果在全市评选中被评为“好评”,粮庄桥村创新探索的过程式管控方法获得省级认可,并在省村庄规划工作展示交流会上亮相。
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全面落实乡村地区空间管控要求,保障乡村发展需求,根据《关于加强县乡全域国土空间规划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806号)、《关于组织制定村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天宁区出台《通则》,明确村庄规划未覆盖地区的底线管控、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管控、用地兼容等要求,为乡村地区的规划管理提供法定依据。
《通则》重点面向农村村民住房、农村民生设施(含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以及符合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求的建设项目提出管控要求,鼓励建设项目在村庄建设边界内进行选址,并对确需选址在村庄建设边界外的零星建设用地提出用地保障路径。
下一步,天宁区将以规范的管理、高效的服务促进规划实施,为乡村地区的民生设施、产业融合项目等提供多方位的规划支撑,助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张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