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常州市政府批准,决定收回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坐落于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大明路两侧四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坐落于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大明路两侧四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为:1、地块一,面积为32144平方米,土地用途公共设施用地。2、地块二,面积为79744.01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3、地块三,面积为33992.6方米,土地用途公共设施用地。4、地块四,面积为12206.08平方米,土地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天内,若有异议,请向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提出申请,逾期无异议,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三、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地上建筑物的拆迁安置工作由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办事处予以落实。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潞城街道东城路98号
联系电话:0519-89680019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3年9月22日